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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全国蜂产品行业自律公约 |
| 发布日期:[08-08-01 15:24:05] 点击次数:[200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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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全国蜂产品行业自律公约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,完善市场监督体系,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,严厉打击制假售假、商业欺诈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,规范蜂产品市场秩序,维护蜂产品生产、经营企业与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全国蜂产品行业健康发展,特制订本自律公约,自律公约由从事蜜蜂产品生产、加工、经营企业自愿签订,共同遵守。 一、 要树立蜂产品“质量第一、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质量、安全意识,从现在做起,从本企业做起,自觉向消费者提供放心蜂产品。不得道德失范,损人利己,不得片面追求产量,忽视产品质量、安全。 二、 企业要具备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。依法生产经营,照章纳税。不得无证照生产经营。 三、 要加强优质蜂产品原料基地建设,大力推进蜂业产业化经营,组织指导蜂农科学养蜂,科学用药,防止兽药残留超标,并按国家标准规定采收蜂产品原料,从源头严把蜂产品质量安全关。要兼顾龙头企业和蜂农的利益。不得只顾企业效益,忽视蜂农收益和社会效益。 四、 要严格执行国家蜂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,实行按质论价、优质优价。不得收购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或假冒伪劣蜂产品。反对低价竞销和价格欺诈行为。 五、 要加强蜂产品质量、食品安全控制、环境保护、良好操作、社会责任等体系认证工作。严格按照国家蜂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组织生产加工蜂产品,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。不得掺杂使假。严把各环节质量,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。上道环节质量不合格不得流入下道环节,杜绝不合格蜂产品进入市场。 六、 要符合《食品标签通用标准》等有关标准法规规定。不得标识虚假内容,不得伪造商标、假冒名牌。要对消费者高度负责,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蜂产品,不得销售“三无”(无生产厂家、无产品批准文号、无产品包装及标签说明)产品。 七、 要自觉遵守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严格执行《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。不得地区封锁、欺行霸市。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,自觉维护蜂产品市场秩序。 八、 要加大科技、人才投入,鼓励职工创新、发明,靠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和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及优质产品、优良服务、企业良好信誉,获得高经济效益和高市场占有率。不得忽视技术创新,不得侵犯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。 九、 要科学地、实事求是地宣传企业和品牌。不得含有虚假内容;不得夸大宣传,误导消费者;不得影射其他产品;不得恶意贬低行业其他企业。 十、 要利用国际、国内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和竞争、合作两种手段,积极拓展市场。企业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、监督。不得违反行业规范、自律公约,不得违纪、违法。严重违纪违规者将在行业内通报批评,违法者要承担法律责任。 中国蜂产品协会 2003年8月6日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,完善市场监督体系,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,严厉打击制假售假、商业欺诈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,规范蜂产品市场秩序,维护蜂产品生产、经营企业与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全国蜂产品行业健康发展,特制订本自律公约,自律公约由从事蜜蜂产品生产、加工、经营企业自愿签订,共同遵守。 一、 要树立蜂产品“质量第一、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质量、安全意识,从现在做起,从本企业做起,自觉向消费者提供放心蜂产品。不得道德失范,损人利己,不得片面追求产量,忽视产品质量、安全。 本新闻共2页,当前在第1页 1 2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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